第三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并向基层延伸,完善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站点标准化建设,实现乡镇可办、村级代办、就近能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行“不见面”办事,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综合服务平台,更大范围推动“一件事”集成办理和“一网通办”。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改革。深化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改革。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健全新型监管体系,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大幅压缩投资项目审批周期和企业开办时间,推动民营企业快生优生,力争五年内全县培育发展个体工商户45000户以上、民营企业3800户以上。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营造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和政务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落实“服务民营企业县长直通车”和律师团队维权服务机制,畅通解决民营企业合理诉求渠道。
第四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切实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突出分类指导,持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推动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提升国有企业信用等级。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合理设计和调整优化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拓宽社会资本参与渠道。加快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深化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快建立完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持续补充头部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支持通过多元直接融资手段盘活存量优质资产、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
第五节深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返乡创业服务站建设,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平台的培育,创新“互联网+创业”教学模式,依托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的创业服务体系,为新增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保姆式”服务。
推动四川苍溪经开区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平台。搭建紫云工业园区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加强科技型企业招引;推进科技创新法制区建设和广元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苍溪核心区建设。围绕苍溪特色优势产业,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川陕甘猕猴桃产业创新联合研究中心、苍溪县猕猴桃科创中心、猕猴桃新产品开发重点实验室(中国-新西兰猕猴桃实验室苍溪站)、院士专家工作站、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中药康养产品研发工程技术中心、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实验室。鼓励中小型企业根据产业特色和技术需求,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机构。鼓励科研人员以技术入股等形式合作研发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完善政府对企业创新的支持政策。
专栏14.科技创新重点工程
1.重点科技创新平台:猕猴桃新产品开发重点实验室(中国-新西兰猕猴桃实验室苍溪站)。
2.重点科技创新基地:广元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苍溪核心区建设。
完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人才投入保障机制。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机制。完善产才融合机制,出台现代产业发展人才支持政策。围绕产业发展、民生需求,大力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持续实施“归巢创业”行动,吸引更多苍溪籍优秀人才返乡创业就业。深化拓展县校(院、企)战略合作,实施“周末工程师”、特聘专家和技术顾问等制度柔性引进使用高端智力。大力引进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在苍设立分支机构、研发机构、技术转移中心等平台,推动科技成果在苍转移转化。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加快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大力引进培育人才寻访、人才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机构。
专栏15.增强人才人力资源要素保障重点项目
1.川东北县域人才服务综合体。在四川苍溪经开区规划建设人才服务综合体,主要承担川东北区域人才测评、招聘、培训、鉴定等公共服务,推进区域人才协同发展,提升区域人才交流培养与吸附力度。
2.川东北县域中心人力资源市场。规划建设苍溪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功能完善、机制健全、运行有序、服务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有效提升人力资源供给与服务水平。
第八章筑牢绿色发展生态屏障,加快建设美丽苍溪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守护自然生态安全底线。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十四五”绿色转型。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生态价值与生态效益,努力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坚持绿色发展、实现绿色崛起。
第一节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严格执行生态保护“三线一单”制度,落实地方生态保护主体责任和《长江保护法》各项要求,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健全生态保护管控、激励体系。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优先战略重大举措,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统筹规划、建设与管理。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统筹治理”的生态系统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同与融合。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学统筹划定区域内水体、林地、耕地、园地等生态要素空间结构,全面落实分类管控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建立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地理信息系统,做好与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技术衔接,逐步建立完善生态系统、植被和珍稀、濒危物种分布数据库,建立遥感监测和地面监测相结合的生态监测体系,巩固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两大生态工程成果,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健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保护等政策和公共宣传平台。
第二节探索生态资源转化新机制
探索生态红利释放保护性开发利用新机制,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健康养生、绿色食品、特色农业等生态产业,增加生态产品的有效供给。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推动生态产品产业化开发,打造特色生态产品品牌,提高生态资源转化价值。探索建立生态资源大数据平台和生态资产运营平台,开展生态资源资产核算和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创新生态资源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建立嘉陵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逐步拓展市场化、政府化、社会化的多元投入渠道。
第三节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污染防治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以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和精细化管理为重点,持续推进常规污染源治理,强化新型污染物协同控制。分类实施城市空气质量稳定达标管理,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继续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船舶污染防治,积极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确保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1%以上,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进一步加强温室气体的管理工作,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推进嘉陵江流域水污染治理。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实施环嘉陵江流域生态修复项目、金垭子垃圾填埋场周围地下水污染修复等项目,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置能力,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主要河流水质保持在Ⅱ类以上,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建设完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环保基础设施并保持稳定运行,确保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3%。
加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监管,严格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控,推进受污染农用地和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加大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提升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率,废弃农膜回收率、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0%、95%、90%以上。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能力和水平,重视新污染物治理。
专栏16.重点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1.嘉陵江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嘉陵江流域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土地综合整治、森林生态修复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水环境综合治理。
2.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以小流域为单元,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3.天然林保护修复工程。对1.52万亩国有林和73.7万亩集体公益林进行有效保护,实施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封山育林建设工程;实施苍溪县国家森林公园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4.退耕还林还草巩固提升工程。推进退耕还林还草提质增效,巩固退耕地还林还草成果12.5万亩。
5.自然保护地建设工程。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加强自然保地基础设施和管理能力建设,对现有的自然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野生动重要栖息地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分区分类开展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分类有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6.嘉陵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建设嘉陵江江河岸线防护林体系实施营造林2万亩;提升城镇村庄绿化美化水平,实施增彩添香、林相改造、森林抚育工程;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程;新建以回水湾为核心花家坝滨江湿地公园300亩、扑船山森林公园500亩。
7.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实施中幼林抚育5万亩,实施退化林修复2万亩;建设森林可持续经营等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样板基地1个。
8.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和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有害生物防控,组建专业化防治队伍,强化应急防治物资储备和检疫执法。
9.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强31个乡镇和九龙山、三溪口两大重点林区森林防灭火道路、蓄水池、物资库、视频监控等基础设施建设。
10.污染防治。金垭子垃圾填埋场周围地下水污染调查与修复项目,亭子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第四节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机制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严格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强化规划和建设项目环评对产业布局的刚性约束,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有序渐进实施分区考评制度。全面实行企业排污许可制度。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预警与防控,提升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区域环境协同治理,提升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协作处置能力,严防输入性污染。
第五节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
严格执行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动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低碳化转型,积极发展低碳农业、循环工业、节能环保、绿色物流等低碳产业。着力构建低碳能源体系,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能源梯级利用工程和智慧能源发展工程。分类实施电能替代工程,加强氢能等新能源技术研发和应用。
构建资源循环化利用体系,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加快建设城市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和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集约高效利用资源,实施能耗、水耗、建设用地“双控”行动,强化重点领域和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加快农业、工业、城镇节水改造。提高土地空间利用效率,推进工业、城镇低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