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公共卫生应急服务水平。补齐公共卫生短板,建强公共卫生体系。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体系、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规划建设紧急医疗救援平台、公共卫生应急救援中心、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立智慧化预警多发触发机制,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更好地发挥支撑作用,提升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救治能力,提高综合医院传染病防治设施建设标准和应急医疗救治能力,推进公共设施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平战两用改造,切实补齐公共卫生薄弱短板。加强重点慢性病、重点传染性疾病及地方病防治,加强公共卫生薄弱环节能力建设。深入推进职业健康工作,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普查和防控。
推动城乡医疗资源优化配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推动密切关系人民健康、基层需求量大的医疗资源有效下沉,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县域内就诊率提高至90%以上。推进网格化“医联体”建设,支持县级医疗机构差异化发展,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外延发展,鼓励家庭远程医疗服务、远程会诊、远程监护、远程手术指导,构建现代远程医疗服务网络,探索多种形式的社区卫生服务模式,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差异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强力推进陵江、东青等9个中心乡镇卫生院区域医疗次中心建设,分级分层推进白桥、永宁等58个一般乡镇卫生院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优化设置372个村卫生室,切实解决好基层医疗卫生保障的“最后一米”。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加强农村和网络食品药品安全治理。
振兴发展中医药事业。推动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振兴发展。做强县中医医院,强化中医特色专科能力建设和中医临床科研基地建设,完善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提升中医基层服务能力。实施中医药预防救治能力提升工程,推进重大疫情中医药救治基地、中医医疗机构急诊科和感染疾病科建设,发挥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的独特优势作用,提升中西医结合防治传染病能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争创全国中医养生示范基地。开展药材种植养殖技术、中药大品种产业化、传统特色饮片加工技术、中医药食疗养生食品、药膳、保健器械系列产品等研究,建设道地中药材保护和发展示范县。着力打造一批中药材观光园、博览园、文化养生园等旅游康养综合体,促进中医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促进人口均衡与全周期健康。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强化吸引年轻劳动力回流,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不断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健全人口动态监测机制。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落实好全面两孩政策,做好优生优育,扩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依法保障妇女就业、职业发展权益,切实减轻新生儿家庭负担,加强关爱帮助失独、残独等计生特殊家庭,落实好各项计划生育惠民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促进老龄事业与健康服务产业发展,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深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构建老年友好社会环境。促进健康与养生、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建立健全医养结合机制,支持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养生服务,打造“预防、医疗、康复、养老”高度融合的健康服务综合平台。加快建设“健康养生苍溪谷”,持续开展以健康家庭、健康村(社区)创建为抓手的健康细胞建设,不断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到2030年,力争全县所有村(社区)全部建成健康村(社区),所有家庭建成健康家庭。深入实施健康苍溪行动,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专栏19.卫生健康重点项目
1.县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新建县人民医院赵公坝分院、县中医医院康养园、县二人民医院医养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妇儿综合楼、县皮防院医美中心住院综合楼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县精神卫生防治院扩建项目。
2.基层(乡镇、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项目:实施9个中心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
3.养老服务项目:新建东溪和元坝两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对县综合服务中心140张护理型床位进行升级改造,改扩建苍溪县回水敬老院。
4.普惠托育项目:新建社区普惠托育中心600平方米以上,增加托位数100个以上。改扩建幼儿园普惠托育中心11个。
第五节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健全社会保险制度。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经济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拓展异地就医结算,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完善医疗保障基金管理机制,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巩固完善大病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和调剂式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落实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推进社保转移接续工作。
完善社会救助和慈善制度。完善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发展社会福利、慈善等事业。加强基本生活救助与专项救助、急难救助相衔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政策,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和服务体系。全面落实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保缴费政策,健全医疗费用救助机制。提升救助效率,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鼓励发展慈善、红十字事业,全面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加强慈善组织监督管理。推进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落实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实现基本殡葬服务普惠均等。
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加强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坚持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加大力度解决城镇低保收入家庭、新市民等常住人口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规范发展公租房,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提升城乡住房建设质量,稳妥推进棚户区改造,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
保障重点群体基本权益。切实加强退役军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权益保护,促进重点群体公平参与并共享更多发展成果。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加大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力度,健全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机制,完善待遇保障制度,落实抚恤优待和关爱帮扶政策,实施军休服务、军供保障、光荣院等关爱优抚工程和褒扬纪念设施提升工程,推进军人公墓建设,巩固提升“双拥”创建成果。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全面实施妇女发展纲要,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持续提高妇女技能素质,促进妇女就业创业,打造“女子振兴示范园”项目。提升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水平,全面实施儿童发展纲要,实施“童伴计划”项目。全面促进青年成长发展,落实四川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强化对青年发展的政策扶持,推动市县综合性、多功能的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建设。强化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落实残疾人补贴政策,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和待遇水平,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培育发展助残社会组织。
专栏20.社会兜底保障工程
1.社会救助服务工程。建成高效便捷的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新建苍溪县救助中心项目,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
2.社会福利保障工程。新建未成年保护中心、改扩建县儿童福利院。新建五龙镇三会社区等300个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陵江镇西城社区等50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新(改)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5个。实施回水敬老院改扩建项目,打造成县级养老院,对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140张护理型床位进行升级改造。新建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
3.残疾人康复托养工程。新建5400平方米残疾人托养中心,推动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稳步运行;实施残疾人康复托养人才培养计划,建立残疾人康复托养专兼职人才队伍。
4.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程。新建集光荣院、军休所、优抚医院为一体的退役军人康养服务中心,集数据信息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军人技能实训基地为一体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新建红军渡军人公墓,打造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园。
5.工伤康复服务保障工程。建立健全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加强工伤康复机构建设,规范工伤康复管理服务。
第十章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苍溪和平安苍溪
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把安全发展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防范化解各种风险,筑牢与推进现代化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法治保障和安全屏障。
第一节全面提升依法治县水平
提升法治苍溪建设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苍溪、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明执法,依法加强行政监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着力保证公正司法,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和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强化司法公开,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深入开展“八五”普法,深化拓展“法律七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统筹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加快诚信苍溪建设。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诚信观,自觉践行“诚实做人,诚信做事”。加快信用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构建社会信用信息“一张网”,完善全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强化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推进各行业的信用信息归集、公开和共享,积极拓展“信用+”应用场景。规范“红黑名单”和信用修复管理,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引导规范行业组织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大力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健全完善多元化信用服务体系,促进信用、评级市场合规健康发展。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全面提升信用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增强对守信市场主体的信用支持。
第二节推动城乡社会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