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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禹会区妇女发展纲要

2023/8/11 11:29:06 点击:
亲子交流,增加陪伴时间,提高陪伴质量。指导帮助家庭调适亲子关系,加强亲子互动,缓解育儿焦虑,化解亲子矛盾。鼓励和支持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礼堂、美术馆、科技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为开展家庭亲子活动提供条件,加强学校、单位及家庭沟通和衔接,增加父亲陪伴儿童的时间。重视亲子阅读指导,推荐优秀儿童书目,培养儿童良好阅读习惯。优化儿童社区阅读场所和功能,鼓励社区图书馆设立亲子阅读区。

6.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区政府依托现有机构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统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依托家长学校、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平台,开设网上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课程,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小学、幼儿园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制度,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和教师业务培训。鼓励支持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利用多种媒体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村(社区)支持协助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7.完善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政策建设。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均衡供给。全面落实产假制度和生育津贴。推动实施父母育儿假,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实施有利于照顾婴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加强对困难家庭、单亲特困等特殊家庭的政策支持、救助和服务。

8.加强家庭领域理论和实践研究。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研究会等学术型社会组织作用,鼓励有条件的科研机构开设家庭教育专业和课程,探索建立家庭领域研究基地,培养壮大家庭领域研究队伍,提升研究水平。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家庭建设、家庭教育、家风培树等开展研究,及时推进研究成果转化,为家庭领域相关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六)儿童与环境。

主要目标:

1.儿童优先理念纳入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各方面,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环境和氛围进一步形成。

2.提供更多有益于儿童全面发展的高质量精神文化产品。

3.保护儿童免受各类传媒不良信息影响,提升儿童媒介素养。

4.儿童参与和表达的权利得到保障。

5.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儿童友好社区。

6.公益性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校外活动场所明显增加,利用率和服务质量显著增强。区建设不少于1个儿童活动中心。

7.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逐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8.提高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养成绿色低碳生活习惯。

9.在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中充分考虑儿童的身心特点,优先满足儿童的特殊需求。

10.加强儿童事业交流与合作。

策略措施:

1.全面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建立和完善促进儿童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广泛开展以儿童优先和保障儿童权利为主体的宣传,提高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儿童权利的认识,增强保障儿童权利的自觉性。探索建立“儿童优先”政策评估机制,组建跨领域专家组,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发展规划、公共资源配置与部署进行评估,确保公共政策与规划优先考虑儿童利益与需求。在城乡建设规划和城市改造中提供更多适合儿童的公共设施和活动场所。鼓励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服务。

2.提升面向儿童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引导各类媒体生产和传播面向儿童的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文化产品。鼓励和支持优秀儿童图书、影视、歌曲、童谣、舞蹈、戏剧、动漫、游戏等创作、生产和发行,重视培育健康儿童文化品牌。鼓励儿童参与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创新。探索在网络空间开展儿童思想道德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增强知识性、趣味性和时代性。鼓励社会组织、文化艺术机构为儿童文化艺术活动提供专业指导和场地支持。公共图书馆单设儿童阅览区。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区应为盲童阅读提供便利。鼓励社区图书馆设立儿童图书专区。

3.加强新闻出版、文化市场的监管和执法。加大对传播暴力、淫秽、色情、凶杀、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等内容的出版物及玩具、饰品的查处力度。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管理,集中整治在网络游戏、视频、直播及学习类移动应用软件中传播影响儿童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违规接纳儿童、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曲目和游戏游艺设备等行为,严厉打击侵害儿童权益的网络文化违法犯罪活动。

4.规范与儿童相关的广告宣传。加强与儿童有关的产品(服务)广告的监管。禁止在针对儿童的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等广告。规范母乳代用品广告宣传。加大相关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查处力度。

5.加强儿童媒介素养教育。加强宣传,教育儿童理解各种媒介的运作方式,保障儿童利用和参与媒介的权利。将媒介素养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内容。提升儿童及其监护人媒介素养,加强对不同年龄段儿童使用网络的分类教育指导,养成良好用网习惯,引导儿童抵制网络不文明行为,增强信息识别和网上自我保护能力,防止沉迷网络。为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安全合理参与网络提供条件。

6.尊重儿童的参与和表达权利。儿童有权对涉及本人权益的事项发表意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制定涉及儿童的法规政策、处理儿童事务时,应当根据儿童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实现其权利和利益。将儿童参与纳入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社区工作计划。支持共青团、少先队、妇联等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及体验活动。加强学校班委会和学生会建设,畅通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渠道。广泛开展儿童参与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培养儿童参与意识和能力。

7.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工作。创建安全、包容、充分响应儿童需求的城市和社区。在城市建设中融入儿童友好理念,制定儿童友好的公共政策、配置儿童友好的服务资源,建设儿童友好的城市空间,努力使城市规划适应儿童成长、发展需要。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加强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尊重儿童权利,加强儿童关爱,增进儿童福祉,优化儿童社区成长环境。

8.加大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力度。加强校外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完善儿童公共服务设施。加强爱国主义、党史国史、科普、法治、中小学生研学实践等教育基地建设。加大对农村地区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和运行的扶持力度,推进儿童活动场所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各类公益性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对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根据条件开辟儿童活动专区。在具备条件的校外活动场所普遍建立少先队组织,发挥校外活动场所的育人优势,打造儿童主题活动品牌,提升育人成效。

9.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控制和治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以及工业、生活和农村面源污染,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加强铅等重金属污染防治和监测。推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提升改造,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统筹农村厕所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

10.创新开展面向儿童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活动、少先队活动、社会实践等环节。推进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和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在“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节点,开展儿童环保主题活动,培养儿童生态文明意识,树立珍惜资源、保护自然、珍爱生命、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自觉养成健康文明、绿色低碳、垃圾分类的良好生活习惯。

11.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中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时统筹考虑儿童的特殊需求。应急处置期间,优先保证儿童食品、药品、用品供给。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校外教育机构和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教职工、儿童及其监护人识别灾害风险和应对能力。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优先救护儿童。在灾后恢复与重建阶段,针对儿童需求采取优先救助和康复措施,将灾害对儿童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

12.积极参与促进儿童发展交流与合作。加强交流合作,吸收借鉴儿童领域的有益经验。加强宣传,努力提升儿童工作宣传面和影响力。

(七)儿童与法律保护。

主要目标:

1.保障儿童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2.保障儿童权益的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

3.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制度进一步完善。

4.儿童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提升。

5.儿童的民事权益保障得到进一步落实。

6.儿童监护制度进一步落实,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

7.禁止使用童工,禁止对儿童的经济剥削,严格监管安排儿童参与商业性活动的行为。

8.依法严惩性侵害、家庭暴力、拐卖、遗弃等侵犯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9.依法严惩利用网络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10.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实行分级干预。降低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未成年人人口数量的比重。

策略措施:

1.完善落实儿童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推动加快学前教育、儿童福利、网络保护等领域地方立法修法进程,增强地方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儿童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落实法律监督、司法建议和法治督察制度。加强儿童保护的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

2.严格保障儿童权益执法。全面落实保障儿童权益主体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监护侵害、家庭暴力、校园安全隐患、食品药品隐患等问题。推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和救助领域的跨部门、多主体协调会商机制和综合执法制度,形成风险联查、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合力。

3.健全未成年人司法工作体系。探索设立少年警务机构,推进少年警务工作专业化。扩大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设置覆盖面,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改革。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评价考核标准。加强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配合衔接,加强司法机关与政府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合作,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干预、社会观护、教育矫治、社区矫正等工作。

4.健全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依法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名誉权以及知情权、参与权等诉讼权利。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别程序关于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法律援助、社会调查、心理评估、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审理、犯罪记录封存等规定。增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实施效果。落实涉案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制度。

5.依法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落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指引(试行)》,依法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专业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组织青少年事务志愿者对涉案未成年人在诉讼、审判期间提供社会调查、行为矫正等观护服务。保障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获得有针对性的经济救助、身心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综合救助。

6.加强儿童保护的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机制,提高儿童法治素养。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法治资源教室和网络平台建设,运用设置法治副校长、以案释法、模拟法庭等多样化方式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引导媒体广泛宣传儿童保护法律法规,客观、审慎、适度采访和报道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家长、教师、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推动形成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7.全面保障儿童的民事权益。依法保障儿童的人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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