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全力拓展文化旅游产业。加强研学旅行品牌建设和推广,建立品牌营销机制。推动景区创建,到2025年,建设国家A级旅游景区6处、2处以上A级乡村旅游景区,推动建设2家以上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省级乡村旅游特色村、省级休闲观光园区,3个旅游特色乡镇,5—10个乡村旅游特色村。打造焦裕禄精神研学、治黄水利水工研学、黄河生态休闲、乡村振兴研学等旅游精品线路。完善旅游配套设施,重点建设游客集散中心和游客综合服务中心,改造城市会客厅与游客集散中心。建设数字化文旅平台,打造数字展览馆、数字化景区。加快黄河湾风景文化区、堌阳民族乐器产业园、铜瓦厢古镇、梦里张庄游客服务中心等项目落地。
3.深入拓展民族乐器产业。加快民族乐器特色园区二期工程建设,打造展示展销中心,以中国民族乐器博览中心为基础建设兰考民族乐器博物馆,争取入选河南省中原文化传承工程。
(四)龙头园区提升行动。
1.开发区提质增效。制定发布首位产业指导目录,制定产业链图谱。完成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开发区规划“一张图”。制定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理方案,完成开发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任务;制定开发区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利用工作方案,分类推进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利用;建立实施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依托高铁站商务片区、天明三创园等载体,研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规范奖励措施,筹建企业总部港,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培育总部经济和数字经济。完成“管委会+公司”管理体系改革、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
2.商务中心区优化提升。推进商务中心区扩区增容。建设富士康科技产业园、光大产业园等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园区。搭建公共服务平台,重点拓展研发设计、数字金融、科技服务等功能。引进数字龙头企业,打造云端综合性服务平台。加快建设一批商业综合体,培育1—2栋税收超千万以上商务楼宇。
3.特别合作区规划建设。划定特别合作区范围,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一期土地储备、出让工作。出台“飞地招商”工作方案,明确分成机制、确认办法、组织领导等内容。组建园区服务组,推动与上海、昆山等先进地区及郑州飞地协作机制商讨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产业要素提升专项
(一)创新驱动提升行动。
1.建设创新平台。建立与郑开科创走廊以及郑洛新区域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态化合作机制,打造兰考创新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加大兰考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力度,打造农业全产业链科技协同创新高地。推动检验检测、认证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新建一批省级以上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积极推动郑州大学、河南大学、郑州工商学院等高等院校与兰考政府、社会力量合作,加快实施开发区产业大数据平台、兰考县创业孵化基地等项目。
2.培育创新企业。实施创新龙头企业提升引领行动和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建立服务企业创新的帮扶、补贴、辅导机制,推动现有创新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逐步成为高新技术企业,龙头企业提质成为创新引领企业。到2025年,扶持10家创新龙头企业做优做强,县域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5家以上。制定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落实补助奖励等扶持政策,积极吸引科技型中小企业落户,遴选发展潜力大、成长速度快的3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库进行重点扶持。
3.建设创新成果转化载体。加快县级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吸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兰考建立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等科技创新合作载体,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围绕主导产业,组织实施一批创新引导计划项目,建设、培育一批精准对接地方科技需求的专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为推动产业发展提供科技创新、中试熟化与产业化等服务。
(二)数字牵引提升行动。
1.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在城镇重点领域建设一批5G基站。
2.推动数字治理。建设兰考大数据中心,重点推进兰考县数据供应链和数据中心、一体化数据应用平台、政务服务综合体、数据中台、数智兰考、云计算中心、大数据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建设县域城乡数字化管理平台,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集体资产管理、基层治理等网络化、智能化,创建全国数字乡村示范县。
3.推进制造业数字赋能。建设现代家居、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业型工业互联网网络,构建新型协作生产体系和产能共享平台。推动企业上云和工业App培育应用,构建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生态。积极建设智能车间、智能工厂。
4.推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开发区、特别合作区建设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平台发展生产领域共享经济。加快发展绿色食品、特色农业、物流等特色化平台经济。建设智慧旅游开放平台,打造智慧旅游景区。加强生活服务场所云化改造,发展智慧门店、智慧配送、自助终端等服务。
5.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引入线上智慧生产系统,推动种植、加工、仓储、流通全产业链数据化。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构建农业大数据平台和智能化服务体系。推动农业智能新装备在规模种养领域应用,先行示范推广基于北斗导航的智能植保无人机专业服务。建设小麦、玉米、花生等大田作物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基地,推动大型龙头企业率先示范。
(三)服务融合提升行动。
1.创新发展现代金融。全面落实《河南省兰考县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争创全国普惠金融改革示范区。制定实施引进金融机构奖励政策。持续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健全多层次多元化金融机构及网点布局。推动设立兰考发展基金、合作性村级融资担保基金。争创乡村振兴农业保险改革试点县。建立市场化筛选和培育上市后备资源的工作机制,出台支持企业股改、挂牌、上市、融资的专项政策措施。
2.提质发展会展服务。积极实施服务生产的专业、特色品牌展览、展销项目,重点发展现代家居、农特产品等专项展销会、展览会、博览会。依托会展服务搭建产业展示平台,助力兰考优质企业实现“走出去”。加快建设集多功能于一体的现代会展中心。
3.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依托兰考省级区域物流枢纽,建设综合物流园区、新发地冷链物流园,发展壮大兰考电商物流园,建设一批乡镇物流园区和村级物流驿站,完善“三级一体”物流服务体系。
三、就业增收提升专项
(一)人力素质提升行动。
1.产教融合发展。开展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按规定落实各类补贴政策。建设职业教育园区,加快推进兰考三农学院综合检测工程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食品监测中心、公共实训中心建设,设立“3+2”对口贯通培养试点学校、小麦育种研究中心,建设河南省乡村振兴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支持兰考高级技工学校建设,打造健康养老、民族乐器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兰考技师学院。建设郑州工商学院兰考校区二期项目。落实实训平台奖励机制,对行业龙头企业将最新技术和设备用于校企共建实训平台的给予一定经费奖励。对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的企业,根据不同职业(工种)的培训成本,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到2025年,实现职教园区在校学生达到1万人。
2.农业人才素质提升。建立常态化素质技能提升培训、短期技能培训机制,依托三农职业学院、高级技工学校、郑州工商学院兰考校区等平台,着力培育农业技术推广骨干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村生产型、经营型、技能服务型人才。到2025年,完成农村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5万人次,创业培训4500人次;新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500家。
3.大力培育引进人才。立足产业需求,编制人才需求目录清单,不定期开展招才引智活动,着重引进对产业发展有决定性、关键性作用的人才或团队。到2025年,引进本科以上学历的急需专业人才200人以上。
4.推动优秀人才下沉乡村一线。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大科技特派员工作力度,建立吸引和支持科技人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长效机制,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激励更多有志青年扎根基层、服务乡村振兴。
(二)就业扩容提升行动。
1.谋划新增就业空间。引进现代家居、智能终端关键零部件、建材、木制品加工、乐器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快筹建就业培训、见习基地,推动本地劳动力就业。加快县级商务商业中心区、商业综合体和专业市场建设,大力发展平台经济、经济、体验经济等新经济业态,推动互联网龙头企业、各类开发区建设开放平台,建设一批数字产业承接能力强的返乡创业示范基地,吸纳更多就业。到2025年,力争第二产业从业人员达到12万人以上,年均增长2000人以上;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36万人以上,年均增长1.5万人以上。
2.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围绕养老托育、乡村旅游等就业潜力大、社会急需的服务领域,开展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工作。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返乡人员等优质创业项目评选活动,按政策给予资金补助。完善培训、贷款、孵化和创业辅导“四位一体”的创业服务体系。组建创业者联盟,搭建资源共享、经验交流、产品对接平台。开展创业课堂、创业论坛、创业大赛等活动,为创业者提供智力、项目、资金支持。
3.全力建设国家返乡创业试点县。持续推进兰考县青创互联企业孵化园、堌阳镇徐场村(民族乐器专业村)等返乡创业园及创业专业村建设,加大对县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示范村、示范项目、返乡创业之星及新型职业农民的奖励力度。设立返乡创业综合公共服务中心,组建“创业指导师志愿团”,强化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职能,加强村级就业创业协管员队伍建设。简化创业担保贷款程序,支持农民创新创业。
4.构建全方位就业服务赋能体系。分批分类举办专场招聘会,建立供需台账,精准匹配群众就业和企业岗位需求。搭建零工市场和综合市场等实体平台、“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兰考县豫东人才市场等稳就业公共服务项目,持续举办秋冬两季大型招聘会和周五固定招聘会。为企业提供用工指导、劳动关系协调等服务。
(三)居民增收提升行动。
1.健全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和共决机制。加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监督力度,严格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推动企业和职工平等协商工资水平。完善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鼓励企业设立“首席技师”,可参照享受教授级待遇。引导企业按照技能等级合理确定技能人才薪酬水平,受聘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岗位的职工享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资福利待遇。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完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制度。
2.实施工匠培育工程。加快构建产教训融合、政企社协同、育选用贯通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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