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标准化、一站式审批,把审批改革与职能调整紧密结合。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归集,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清单及相关程序制度,推进政务公开。
责任部门:法制股、民教股学前教育股、教师管理中心、人事股、办公室
4.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
目标任务:加大改革力度,促进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加强民办学校规范管理,促进民办教育转型发展。
工作措施: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举办学校或者投入项目建设,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和办学秩序。有序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落实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制度。引导民办教育协调、安全、规范、优质、特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