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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抚州将在市属公办高中设立“强基班”!

日期:2023/6/19 13:18:31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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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

《抚州市属公办高中“强基班”

实验项目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快来一起看看吧!

抚州市属公办高中“强基班”实验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的通知》(赣教基字〔2020〕43号)和《中共抚州市委、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抚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抚发〔2019〕19号)精神,对接江西省教育厅开展做好“强基计划”报名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抚州市属公办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育,积极探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为高等学校输送基础学科优秀拔尖创新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自主招生,在抚州市属公办高中实施“强基班”实验项目试点,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育人体系,探索多维度评价考核模式,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招收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学有余力的学生充分发展创造条件,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推动抚州基础教育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试点原则

1.改革育人方式。坚持立德树人,改革德育方式,尊重学生成长规律,重视学生成长过程和综合素质培养。

2.鼓励个性发展。尊重学生个体差异,积极引导学生兴趣培养、个性发展、特长发展。重视学生全面发展,重视学科竞赛,坚持学科竞赛和高中教育两不误。

3.深化课程改革。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加强课程建设,丰富课程内涵,创新课程实施,保障学生个性发展的课程需求,满足学有余力、学有特需学生的要求。

4.精准目标导向。与高校“双一流”建设、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科技创新改革等相衔接,纵深推进教育教学改革。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历史、哲学(政治)、古文字学(语文、地理)等相关专业有效实施生涯规划教学指导。

5.推进创新试验。以创新试验为动力,在育人模式、学校治理、教学管理、质量评价、跟踪指导等方面进行创新,扎实实践,形成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优建强高中教育“龙头”。

三、培养目标

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与高校“强基计划”要求接轨,满足最优秀学生进入高水平学术型大学,成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创新型人才。

四、试点内容

1.从2021年秋季开始,抚州市属公办高中每年招收具备高校“强基计划”培养潜质的学生,每校设立“强基计划”基础班(以下简称“强基基础班”)各2个,每班不超过40人。

2.从2022年春季开始,以“强基基础班”学生为主,兼顾其他班级优秀学生,选拔组成侧重于理科素质全面发展方向和人文素养综合发展方向的“强基计划”提升班(以下简称“强基提升班”)各一个。(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3.每年举办高三“强基计划”冲刺班(以下简称“强基冲刺班”)。接受培训对象以临川教育集团学校“强基计划”提升班学生为主,覆盖全市普通高中高三年级学生。全市当年高考成绩估分在一本线以上、且有志于冲击“强基计划”的优秀学生均可以报名参加培训。培训地点轮流设在市属学校内,培训点学校负责教学安排,教学基础设施(含实验室)保障和学员、教员的食宿。(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五、生源选拔

(一)“强基基础班”招生

1.学生自愿报名。全市符合当年市属公办高中统招录取资格的学生,根据本人意愿通过市考试中心中招录取统一网上志愿填报平台填报抚州市属公办高中“强基基础班”。临川教育集团学校(含民办)的学生只能填报本校“强基基础班”;市属其他学校和临川区、高新区、东临新区所属学校的学生按招生录取片区对应填报当年录取学校“强基基础班”;其他县(区)学校的学生填报临川教育集团三所公办高中学校的“强基基础班”实行平行志愿填报,即学生可以按照A、b、C志愿顺序选择填报其中1-3所学校“强基基础班”。

2.入围资格确定。抚州市属公办高中“强基基础班”入围名额以各校“强基基础班”招生计划数1:1.5择优确定,本着“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首先对于所有填报志愿的考生,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逐分根据每个考生所填报A、b、C志愿的先后顺序,确定入围学生。填报志愿人数未满入围人数,则全部入围。

3.能力素质考核。“强基基础班”学生选拔采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5%,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5%。面试方案由相关学校制定并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面试工作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4.综合择优录取。“强基基础班”学生按照平行志愿录取,首先对于入围的所有考生,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逐分根据每个考生所填报A、b、C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到有计划余额的学校。当出现考生所报平行志愿中的多所学校都符合录取条件时,只能按A、b、C志愿顺序录取到一所学校,不能同时录取多所学校,录满为止。

(二)“强基提升班”选拔

“强基基础班”学生与学校其他班级推荐的部分优秀学生同时参加面试,再进行择优选拔,“强基提升班”人数不超过原“强基基础班”人数。其中,侧理“强基提升班”侧重理化生学科,参照面试成绩、高一期末考试总成绩以及理化成绩加权赋分,综合排序择优选拔;侧文“强基提升班”侧重政史地学科,参照面试成绩、高一期末考试总成绩以及政史学科成绩加权赋分,综合排序择优选拔。侧文、侧理的选择完全尊重学生自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拔。

(三)“强基冲刺班”报名

全市当年高考成绩估分在一本线以上、且有志于冲击“强基计划”的优秀学生均可以报名参加。

六、项目实施

1.各学校拿出部分招生计划用于“强基基础班”招生,由市教育考试中心实行统一报名、招生,原则上在市属公办学校高中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制定。

2.市属公办各学校要成立“强基班”实验项目具体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在全面论证、充分挖潜的基础上制定“强基提升班”选拔、培养方案,报抚州市属公办高中“强基班”实验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评审合格后再进行选拔。

3.“强基班”学生单独编班,实行小班化教学、分层培养模式,在教师配备、学习条件、教学资源、教育管理、生涯规划指导等方面优先安排。

4.通过内聘外引方式,集中优秀师资充实“强基班”教师队伍。

5.探索双导师制(学科教学导师、学科竞赛导师)培养模式,为学生提供订单式教学、个性化辅导、精准式指导。市属公办高中要积极推进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竞赛活动规范管理的通知》(抚教体基字〔2021〕1号)精神,鼓励学科竞赛导师组织“强基班”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活动,鼓励学科竞赛导师引进全国、全省性学科竞赛项目到本校举办。

6.单独配置心理教师和辅导员,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生涯规划、学习教育等专题课程,不断开发针对“强基班”的德育课程,重视学生成长过程的综合素质培养。

7.学校、班主任、教师、导师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实施一人一案,精准培养。优先配置学习和成长资源,择优推荐有特长的学生参与协同育人高校的实验研究项目。根据学科教学要求,实行部分学习内容先修,提高一定的教学难度,以满足学生报考“强基计划”的需要。

8.加强学校课程和实验室建设,重视国家课程学习和实验操作动手能力培养,文理基础学科专业重点相结合,师资同步,竞赛辅导和综合素质课程全面配套,帮助学生在三年后的高考和冲击高校“强基计划”中确立优势。

9.强化高三“强基计划”专项培训。为提升高三学生应对能力,根据“强基计划”综合素质测试考核内容及测试模式,每学期市属学校要开展“强基计划”专题教学;寒暑假期间市教育体育局将邀请市外优秀专家团队开展专项培训。探索多元协同培养机制,采取线下与线上、集中与分散等方式,系统加强培养,健全上升渠道,促进学生向更高层次发展。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强基冲刺班”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

七、组织管理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抚州市属公办高中实验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体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基础教育、教育考试、教育发展研究的局领导为副组长,基础教育科、教育考试中心、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强基班”实验项目的指导,试点学校选拔、培训方案的审定及培训过程监督和质量检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基础教育科负责人兼任。

2.培养学科导师。市属公办高中根据本校实际,配套提出导师团队人选,高中学段相关学科的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应成为“强基班”教学、竞赛或管理团队的重要一员。每所学校每个年级每个学科至少配备5名学科导师(含实验),导师培训采取本校组织或派出与市教育体育局组织专项培训两种方式进行。要通过多渠道培养培训,提高学科教学导师或学科竞赛导师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导师申请表见附件1)

3.加强项目支持。市属公办高中要积极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辅导,承接竞赛或者外派队员竞赛。对开展冲击高校“强基计划”综合素质培训并取得较好成绩的学校,市教育发展促进会给予资金扶持;对获得全国性竞赛优异成绩的学生和辅导导师,市教育发展促进会将给予奖励补助。

4.试行动态管理。建立对进出“强基班”学习群体的动态管理机制,综合考察、科学分流。通过机制激励,不断增强“强基班”学生的荣誉感、使命感。

5.强化质量监测。建立“强基计划”基础班、提升班和冲刺班在校生及毕业生的跟踪调查机制,健全学生成长数据库,记录学生成长过程,科学有序地开展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通过数据分析不断调整培养方案,从而改进育人工作、提升育人效果。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抚州市属公办高中“强基班”实验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明确各项任务的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限,统筹推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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