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强化责任落实。抚州市属公办高中“强基班”实验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项目实验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任务牵头和配合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合理安排进度,确保各项任务有措施、能落实、可量化,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3.广泛宣传引导。充分运用网站、微博、微信、新闻报纸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抚州市属公办高中实施“强基班”实验项目内容,及时公布招生流程,积极引导考生报名、报考,让广大师生、家长充分了解“强基班”项目、理解“强基班”项目、用好“强基班”项目。
4.严肃招生纪律。各县(区)教育考试部门、学校要加强领导,维护教育公平,切实做好“强基基础班”招生工作。正确处理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关系,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学生填报志愿,更不得代替学生填报志愿。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原标题:《最新!抚州将在市属公办高中设立“强基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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