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八级
18610
因公八级
18610
因战九级
16890
因战九级
16890
因战九级
16890
因公九级
13560
因公九级
13560
因公九级
13560
因战十级
11860
因战十级
11860
因战十级
11860
因公十级
10140
因公十级
10140
因公十级
10140
亳州市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关于妥善解决红军失散人员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民〔1986〕优44号)
红军失散人员,到人
33370
33370
33370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财政部门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8-5996203
亳州市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属定期抚恤金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到人
烈士遗属
33860
烈士遗属
33860
33860
个人申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初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批,次月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8-5996203
因公牺牲
军人遗属
29080
因公牺牲
军人遗属
29080
29080
病故军人
遗属
27360
病故军人
遗属
27360
27360
亳州市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在乡老复员军人,到人
抗战时期
21640
抗战时期
21640
21640
按原有名单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8-5996203
解放时期
20840
解放时期
20840
20840
建国后
20660
建国后
20660
20660
亳州市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到人
8400
8460
8460
个人申请,区级受理审核,市级复核审批,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财政部门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8-5996203
亳州市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
涉密文件
参战退役人员,到人
9000
9060
9060
个人申请、区级受理审核审批,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财政部门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8-5996203
不公开
亳州市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参试退役人员(含铀矿开采人员)生活补助
涉密文件
参试退役人员(包括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到人
9000
9060
9060
个人申请、区级受理审核审批,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财政部门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8-5996203
不公开
亳州市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
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到人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年补助600元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年补助600元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年补助600元
个人申请、区级受理审核审批,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财政部门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8-5996203
亳州市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2〕27号)、《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办发〔2012〕3号)
老年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到人
7080
7080
7080
个人申请、区级受理审核审批,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财政部门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8-5996203
亳州市谯城区委组织部
亳州市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老党员生活补贴
《关于做好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06〕117号)
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到人
抗日战争时期入党9720
抗日战争时期入党9720
9720
组织部门提供名单,按原有名单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8-5996203
解放战争时期入党8760
解放战争时期入党8760
8760
已享受抚恤补助600
已享受抚恤补助600
600
亳州市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义务兵优待金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涉密文件
义务兵家庭、到户
从2021年起,我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照上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的70%发放
从2021年起,我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照上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的70%发放
从2021年起,我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照上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的70%发放;普通义务兵15551元,大学生义务兵20217元
义务兵本人指定家庭优待金领取人和银行卡信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县级兵役机关提供的领取人相关信息组织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每年发放两次,每次发放6个月
0558-5996203
亳州市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紧急慰藉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4〕16号)
当年新发生的失独家庭(到户)
3000元/户
3000元/户
村(居)卫计专干摸底或者个人到所在村(居)进行申报,后由村、乡、县、市四级计生协逐级申报到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审批后将救助资金拨至区级计生协账户,由区级计生协安排打卡至救助对象账户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实时发放
0551-68137712
亳州市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
对只有一个子女或两女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金,打卡到人
960元/人/年
非独女户:960元/人/年;独女:1200元/人/年
非独女户:960元/人/年;独女:1200元/人/年
本人申报,区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每年10月31日前发放
0551-62998529
亳州市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并发症对象已纳入特别扶助对象范畴)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
对只有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金,打卡到人
子女伤残:4560元/人/年;子女死亡6000元/人/年
子女伤残:4560元/人/年;子女死亡6000元/人/年
本人申报,区乡村审核、确认,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一卡通”发放
每年10月31日前
0551-62998529
亳州市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保健费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不低于二十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十六周岁止。
20元/人/月
20元/人/月
本人持独生子女光荣证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
“一卡通”发放
各地根据申报情况,分别按照每月、每季、每年统一发放。
0551-6299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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