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愿填报
考生填报志愿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志愿填报时间为3天。考生须登录“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网址:http://zk.wzer.net)填报志愿,鹿城片区共设置44个平行志愿。
其中公办普通高中共设23个志愿(含代码),分别是:温州中学统招(代码101)、温州第二高级中学特色实验班(代码102)、温州第二高级中学统招(代码103)、三校联合统招(代码110)(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3所学校统招生实行联合招生,同一志愿、同一录取分数线)、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特色实验班(代码111)、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特色实验班(代码112)、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特色实验班(代码113)、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统招(代码114)、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特色实验班(代码115)、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统招(代码117)、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特色实验班(代码118)、龙湾中学定向统筹招生(代码131)、瓯海中学定向统筹招生(代码132)、洞头区第一中学定向统筹招生(代码133)、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代码135)、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代码136)、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代码138)、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代码139)、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代码140)、国科温州附属高级中学(永强中学)国科创新人才班(代码141)、国科温州附属高级中学(永强中学)国科实验班(代码142)、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代码143)、温州科技高级中学(瓯海中学分校)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代码144)。
特色普通高中设2个志愿(含代码):温州人文高级中学(温州二高分校,公办)统招(代码119)、温州人文高级中学(温州二高分校,公办)特色实验班(代码120)。
民办普通高中设19个志愿(含代码),分别是: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统招(民办)(代码151)、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英奇书院(民办)(代码152)、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特色实验班(民办)(代码153)、温州外国语高级中学(温州中学国际部)统招(民办)(代码160)、温州外国语高级中学(温州中学国际部)特色实验班(民办)(代码161)、温州私立第一实验学校(原北大新世纪温州附属学校)统招(民办)(代码167)、温州私立第一实验学校(原北大新世纪温州附属学校)特色实验班(民办)(代码168)、温州市英才学校统招(民办)(代码169)、温州市英才学校特色实验班(民办)(代码170)、温州东瓯中学统招(民办)(代码171)、温州东瓯中学特色实验班(民办)(代码172)、温州市啸秋中学(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分校)(鹿城,民办)(代码173)、温州市第六十一中学(鹿城,民办)(代码174)、温州市越秀学校(鹿城,民办)(代码175)、温州世外高级中学(鹿城,民办)(代码176)、温州育英实验学校高中部(鹿城,民办)(代码177)、温州市滨海高级中学(鹿城,民办)(代码179)、温州市沙城高级中学(鹿城,民办)(代码180)、温州市
乐成寄宿中学(鹿城,民办)(代码181)。(二)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市直普通高中录取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公布后进行。对达到相应录取条件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根据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录取县区排名依次录取。
(1)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定向生。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根据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定向招生录取办法、分配名额数和考生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录取县区排名依次录取。
(2)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龙湾中学、瓯海中学、洞头区第一中学定向统筹招生。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根据各校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和考生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录取县区排名依次录取。
(3)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统招实行联合招生。录取后根据各校招生计划,由电脑随机均衡派位,分配到3所学校就读,考生须服从电脑均衡派位。
(4)特色实验班招生。温州第二高级中学、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温州私立第一实验学校(原北大新世纪温州附属学校)、温州市英才学校特色实验班各招生90人;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特色实验班各招生96人;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特色实验班招生80人;温州人文高级中学(温州二高分校)特色实验班招生144人;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英奇书院招生90人,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特色实验班招生45人;温州东瓯中学特色实验班招生94人。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根据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录取县区排名依次录取。
(5)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招生。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温州科技高级中学(瓯海中学分校)设置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国科温州附属高级中学(永强中学)设置国科创新人才班和国科实验班,面向市区统筹招生。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根据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录取县区排名依次录取。
(6)温州人文高级中学(温州二高分校,公办)招生。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根据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数(不含科学成绩,含市级政策加分;科学成绩须达到温州人文高级中学科学基础分150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上述分数相同,则按考生科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在上述分数和科学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录取县区排名依次录取。
(7)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在平行志愿统招录取前完成。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对达到招生学校项目录取条件的预录取和备录取考生,按招生计划依次序予以提前录取。具体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市局直属普高学校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直〔2023〕59号)执行。
(8)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特色招生在平行志愿统招录取前完成,具体按照两校“学术高中建设”特色招生方案执行。
(9)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澳大利亚高中、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加拿大高中、温州中学国际部(剑桥国际课程中心)和温州森马协和学校第一次招生根据学生参加测试的成绩于中考成绩发布后择优录取。第二次招生学生凭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向学校报名,报名学生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合格者,根据学生的中考英语成绩、中考其他各科总分和面试成绩(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成绩/1.2×30%+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除英语外)总分/6×35%+面试成绩×35%的比例折算),择优录取。
2.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鹿城区与市直生源考生(即录取地在鹿城区)要求报考任何一所民办普通高中,均需通过中招系统志愿填报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被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录取而放弃报到和缴费的考生,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不再予以补录。
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空余学额的民办普通高中,通过征求志愿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招收生源地普通高中低控线上且未被任何高中录取的考生。
三、招生纪律
市教育局成立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该工作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根据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高中招生中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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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龙湾片区
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温教基〔2023〕60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录取原则
(一)择优录取。全面衡量学生发展情况,既关注学生学业水平,又关注学生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既关注学生共同基础,又关注学生个性特长,在综合评价、尊重选择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二)一次录取。实行全市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录取。每位学生可参加多种方式招生、填报多个志愿,但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考生被一所学校录取后,不得要求放弃录取结果,其他学校也不得再录取。不在全市统一招生管理系统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三)信息公开。各地各学校要提前将招生方案,包括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和范围、录取办法、民办普高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开,以便考生及家长正确选择报考高中学校。
二、普通高中类招生办法
(一)普通高中招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平行志愿择优录取。
(二)考生在报考特色生或特长生时,其综合素质评价相对应维度必须达到A等。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或县中不得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未达2A3b的考生。普通高中不得录取以下学生:(1)未在统一招生管理系统中报名的;(2)未参加我市中考的;(3)中考成绩在生源地普高最低控制线下的;(4)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未达5b的。
(三)考生志愿填报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志愿填报时间为3天,考生须登录“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网址:http://zk.wzer.net)填报志愿,龙湾片区共设置32个平行志愿,各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和代码如下:龙湾中学特色实验班(代码100)、龙湾中学(含定向生)(代码101)、国科温州附属高级中学(永强中学)国科创新人才班(代码102)、国科温州附属高级中学(永强中学)国科实验班(代码103)、国科温州附属高级中学(永强中学)统招(代码104)、温州中学定向统筹招生(代码105)、温州第二高级中学定向统筹招生(代码106)、瓯海中学定向统筹招生(代码107)、洞头区第一中学定向统筹招生(代码108)、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代码109)、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代码110)、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代码111)、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代码112)、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代码113)、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代码114)、温州科技高级中学(瓯海中学分校)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代码115)、温州市越秀学校(民办)(代码412)、温州市越秀学校特色实验班(民办)(代码413)、温州世外高级中学(民办)(代码414)、温州市滨海高级中学(民办)(代码415)、温州市沙城高级中学(民办)(代码416)、温州市沙城高级中学特色实验班(民办)(代码417)、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英奇书院(龙湾,民办)(代码418)、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龙湾,民办)(代码419)、温州外国语高级中学(温州中学国际部)(龙湾,民办)(代码420)、温州市啸秋中学(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分校)(龙湾,民办)(代码421)、温州市第六十一中学(龙湾,民办)(代码422)、温州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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