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金水河客户端记者李虎成王永乐通讯员蒋占峰
1月9日,记者从新乡市财政局获悉,经过听证会论证和分析,《关于调整新乡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的通知》正式下发,从今年春季学期起,新乡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将按照新方案正式执行。
按照调整方案,全市市属32所公办普通高中新的收费政策为,新乡市区普通高中学费820元/生.期,县城普通高中学费620元/生.期,农村普通高中学费590元/生.期,省级示范性高中学费在相应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体育、艺术类学生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200元/生.期。同时,对于贫困学生,学校将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确保应补尽补。
据了解,调整前新乡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多年来一直依照1998年制定的标准执行。其中,附中、市一中、二中、铁路高级中学每生每期200元;市属其他中学每生每期190元,县城及农村中学每生每期150-170元。近年来,由于各级财政能力有限,全市公办高中正常运行已十分困难,尤其县区高中,更是捉襟见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高中教育的发展。
为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全市普通高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新乡市在举行听证会的基础上,做出了调整方案。新方案完善了成本分担机制,使学费标准与培养成本相适应,将促进新乡公办普通高中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于:http://gaozhong.ljyz.com.cn 高中网
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其真实性与本站无关,请网友慎重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