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亳州网-亳州晚报讯日前,记者从亳州市教育局了解到,2017年全市高中阶段指导性招生计划54896人(不含五年制高职、高专计划),其中,普通高中教育28920人,中等职业教育25976人。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实行统一网上招生录取。我市将建立健全中职学校招生的二次报名和补充录取制度,积极引导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将中职招生对象延伸到往届初、高中毕业生以及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和返乡农民工。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自主权,支持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免试招生和招收非全日制学生,鼓励中等职业学校与企业开展“工学一体”就业就学试点,开办多种形式的“订单班”、“冠名班”。五年制高职实行按分数录取,严格执行省统一确定的最低控制线。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坚持特长生招生政策,招生类别为体育类、科技类、艺术类三类,招生计划与学校招生计划同时申报。坚持将省示范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定向分解到各初级中学(含民办初级中学)政策,分解指标占省示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80%。加强对民办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民办高中应依据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统一招生和自主招生计划及相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自主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民办高中在规定录取时间内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经批准后可以适当降低分数进行自主招生,但不得录取生源地最低录取分数线下的考生,严禁录取无档案考生,严禁录取已被他校录取的考生。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普通高中(含筹设期间)不得参与招生。我市各县区属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区招生。市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在我市招生。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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