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6-28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继续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通知》(皖教秘师〔2021〕34号)及《安徽省2022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公告》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2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详情见附件)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报考我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对象,应持有涡阳县户籍,报考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的对象为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乡村教育,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小学教育专业,且保证毕业后回报考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村小、教学点任教不少于6年。
(二)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标准要求。
(三)报考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2022年全省本科二批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截至2022年8月31日,报考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的考生年龄应不超过22周岁。
三、组织实施
(一)志愿填报与资格初审。
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定向培养志愿填报与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同步,考生只可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及一个与本人户籍地招生计划对应的专业志愿。初审材料经报名点审核后,由报名点统一交涡阳县招生考试中心。收取的材料如下: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志愿确认表。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统计报名学生信息。省内异地参加2022年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户籍在涡阳),在填报志愿结束后的两天内(7月2日下午17:30前),将上述材料交到涡阳县招生考试中心(地址:涡阳县五馆两中心北馆四楼;联系电话:7213028)。
(二)组织面试。
面试工作由教育局按照文件要求联系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和培养院校共同实施。
1.发布面试公告。
涡阳县教育局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对象(符合报考条件、已经填报定向培养志愿的考生)、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内容(思想品德、语言表达和职业认同)等。
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招生面试公告在7月1日12时前发布。
2.组织面试。
涡阳县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工作,审查面试资格,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评定考生面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3.公布面试结果。
面试结束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面试结果,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三)协议签订。
1.确定建议名单。
确定建议名单。面试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涡阳县教育局会同县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在面试合格的高考考生中,根据涡阳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计划,遵循提前批次考生志愿录取规则,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拟定本县签订协议建议名单。如因确定为签订协议建议名单的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则按照上述办法进行递补。拟定建议名单报市教育、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审核。
2.组织签订协议。
经市教育、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涡阳县教育局公布2022年确定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和签订协议的时间、地点,组织考生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安徽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4份)。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培养录取资格。考生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后,上报市教育局,并于提前录取批次录取前将《协议书》统一寄送达定向培养院校。
(四)招生录取。
按照事权不变的原则,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县教育局于7月4日前将最终签订协议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师资处,培养院校依据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按照高考录取程序在提前批次办理录取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
各高考报名点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我县广大高考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我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政策,鼓励优秀考生积极报考。
(二)严肃招生纪律。
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程序、标准和时间要求,切实做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结果公正。严禁在录取前泄露考生报考信息,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规招生的,取消录取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涡阳县教育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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