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8-21
(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武永明)兰州市中小学、幼儿园2023年暑假将于8月25日结束,2023年秋季学期于8月28日正式开学。
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秋季开学后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收费,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坚决杜绝收费不开票、多收费少开票以及巧立名目乱收费的行为。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期收费。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政策规定项目和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
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确保各班级生源结构均衡、师资配备均衡、办学条件均衡。不准举行任何名义的新生摸底考试,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实验班。要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不得以任何理由压缩课时、加快教学进度。
根据2023年秋季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教育)清单,中小学收费标准分别为:
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
免费
普通高中学费:
省级示范:700元/生;
市级示范:550元/生;
一般高中:500元/生。
普通高中住宿费:
7人及以上:150元/生·学期;
6人及以下:165元/生·学期。
中等学校住宿费:
8人间以上:500元/生·年;
8至7人间:800元/生·年;
6至5人间:900元/生·年;
4至3人间:1100元/生·年;
2人间及单间:1200元/生·年。
记者武永明责任编辑:樊醒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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