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立峰,男,汉族,1955年2月生,广东兴宁人,198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1973年8月起先后为福建省永定县立新知青场插队知青,永定县狮象潭水电站工人,
1978年2月起在厦门大学经济系财政金融专业学习,1982年2月起为厦门大学财金系财政专业研究生(1984.02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84年8月起先后为厦门市经济特区经济研究所干部,市政府办公室干部,
1985年5月起历任厦门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财政局副局长,
1987年7月起历任厦门市财政局局长,杏林区委书记,
1992年11月起任厦门市政府副市长,
1993年11月起任厦门市政府副市长兼市经贸委主任(1994.02确定为正厅级),
1995年3月起任泉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6年2月起任泉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8年2月起任泉州市委书记(其间:1995.09-1998.07参加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财政学博士研究生学习,1998.06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0年4月起任福州市委书记,
2001年12月起任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
2005年5月起任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
2006年11月在福建省委八届一次全会上当选为省委常委,
2009年5月任天津市委副书记,兼任市委滨海新区工委书记、塘沽区委书记,
2009年12月,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滨海新区区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2年5月,天津市委副书记兼滨海新区区委书记,
2013年1月,天津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
中共十六大、十七、十八大代表,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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