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后,四川眉山市彭山区市民阿军在高中、大学同学群里明显活跃了很多。阿军的同学里,不少人在沿海上班,其中不乏在大企业工作的。年前,同学聚会时,有同学表达了回乡投资的意愿。阿军想促成这些事,有同学感情,当然,也想挣点奖励。
奖励,来自于今年2月印发的《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合作项目引荐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引荐人引进项目最高奖励300万元;即便没有引进项目,提供有效项目信息,也有2-3万/条不等的奖励。《办法》试行一个月以来,激起了不少人的兴趣,有不少人提供了项目信息。
如何奖励?
引荐项目最高奖300万元
《办法》一出台,最吸引阿军等人关注的,是协助推进项目落地的奖励。
《办法》规定,协助推进项目落地奖励分四类:新建项目落地奖励、物业项目落地奖励、外资(FDI)项目奖励和重点项目奖励。
——新建项目落地奖励:引进新建制造业类项目的,按照落地项目一期土地出让金比例兑现奖励,奖励标准为土地出让金的5%。该项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物业项目落地奖励:引进在工业园区内购买标准厂房、企业闲置厂房的项目,按照购买固定资产实际成交价的2%作为奖励;引进在工业园区内租赁厂房、仓库、写字楼、孵化器等的项目,按照引进项目租用载体的租金作为引荐奖励。这两项的奖励金额均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引入外资(FDI)项目奖励:项目方注册资本到账并通过商务部认证的,按照注册资本实际到账金额的5‰给予等价奖励(以当期汇率为准,以人民币结算)。
——重点项目奖励:为鼓励招大引强,对新建项目、物业项目两项奖励中,相关重点项目视情况分类分级按倍数兑现奖励:成功引进世界500强项目、中国500强项目、中国民营500强的,分别按项目落地奖励金额的1.8倍、1.6倍、1.6倍给予奖励;成功引进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公司、外资企业的,按项目落地奖励金额的1.5倍给予奖励;引进项目中有高端人才在彭山区领办或创办国家级实验室或者院士工作站的,按项目落地奖励金额的1.5倍给予奖励。
此外,对特别重大项目,以及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对彭山区发展具有重大引擎作用的外资项目,奖励标准可“一事一议”。
四类奖励不重复计算,以单个条款计算的奖励就高执行,奖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如何认定?
房地产项目不在其中
对阿军来说,想要引进项目,拿到协助推进项目落地奖励,难度不小,他更看重的是提供有效项目信息的奖励。
《办法》规定,为彭山区提供真实有效的项目信息或提供真实有效的项目信息并促进项目签约、履约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商协会、科研机构等)和个人,按2万元人民币/条给予奖励。提供世界500强企业、外资企业项目的有效信息,按3万元人民币/条给予奖励。
但是,并非所有的项目都能准入。
《办法》中规定,有效项目信息认定标准为:项目投资信息真实;符合彭山区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不含房地产)三大主导产业发展方向;投资人确有投资选址需求;经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与投资主体相互考察,彭山区对项目有意愿继续深入推动的。
彭山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局长罗佳表示,《办法》试行以来,已有多人及招商中介提供相关项目信息,但由于审核等程序,暂还没有发放过奖励。
对于有人质疑“经合系统的人员招商更有优势”这一说法,罗佳表示,“我们的导向主要是为了激发社会各界(的热情),原则上系统内的人员(引进项目或提供信息)不给钱,因为这是我们的工作。”
不过,《办法》里也规定,为鼓励全面开放发展,在彭山区形成招商引资一盘棋的氛围合力,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提供有效项目信息或协助项目落地的,可优先评选为区委、区政府开放发展先进个人。(黄鹏、蒋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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