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0-12-23
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同志们:
为切实维护兵役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依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国防部征兵办公室相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1年春季征兵应征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征集对象为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适龄青年,以高中(含高职、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重点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往届毕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和各类社会技能人才。应征的女青年,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二、征集年龄
(一)男兵
1.初中:2021年年满18至20周岁
2.高中(含普通高中、中专、职高、高校新生、高校在校生):2021年年满18至22周岁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2021年年满18至24周岁。
(二)女兵
1.2021年年满18至22周岁。
2.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三、应征报名方式及时间
适龄青年,应在报名截止日(男性2021年2月20日,女性2021年2月15日),前通过“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报名,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武装部确认。2月中旬组织体检、政治考核,3月1日批准入伍。
四、优抚安置政策
五、大学生优抚政策。大学生义务兵除享受以上政策外,还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保留入学资格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或在校生,批准入伍后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
2.学费资助
资助标准及办法: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国家对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给予一次性补偿,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资助程序: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查询)。
3.专项奖励
从2018年起,在落实《关于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通知》(晋发[2016]25号)的基础上,对在山西省参加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本科及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生按4000元标准发放,专科在校生和毕业生按2000元标准发放。当年被高等学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视为高校在校生。
4.大学生成长成才
大学生应征入伍享受优先选拔入伍,对批准入伍的大学生在安排去向时,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大学生入伍后,士兵提干、报考军校、保送入学、选拔士官优先。具体政策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查询。
咨询电话:0349-6865622(市武装部)
原标题:《【公告】怀仁市2021年春季征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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