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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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六盘水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就招生计划、照顾政策等有关事项作出安排。
通知全文如下
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0)2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招生计划。根据全市九年级学生毕业数,在广泛征求各县(市、特区、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普通高中发展状况,2020年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计划作如下分配(见附件),本计划实行一次性下达,原则上不再调整,各县(市、特区、区)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录取名册注册普通高中学籍,确需调整须报市教育局审批。
二、严格执行照顾政策。一是关爱援鄂医疗队成员子女入学。认真按照《中共贵州省委教育工委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支援湖北医疗队成员子女入学入园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黔教(委)发〔2020〕13号)精神,参加2020年中考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在达到当地同批次学校统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根据家长和学生意愿,由户籍所在地县(市、特区、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学校录取;二是规范中考加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考加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黔教基发〔2018〕44号)要求,取消体育类、艺术类、学科类、科技类以及其它各类竞赛加分项目,保留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可以加分的项目。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市委政法委六盘水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开展中考加分资格审核,建立健全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制度。
三、规范招生行为。一是落实配额招生。按60%比例合理分配配额生招生计划,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不得拒绝接收符合要求的配额生。二是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落实国家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严禁超出核定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和办法录取的学生,不得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各项违规费用。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特区、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特别是加大对普通高中(含民办)违规跨区域招生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同时,对违反规定招生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给予撤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称号;对违反规定招生的普通高中,三年内不纳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及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建设支持计划;对已纳入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建设支持计划的学校撤销支持计划资格。对于违反规定招生的民办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2020年7月6日
六盘水市2020年普通高中
招生计划分解表
来源:六盘水市教育局网站编辑制作:视听凉都微信公众号新闻热线:0858-8686861
总监制:李松涛
监制:奚宽军
执行监制:黄向东
原标题:《关注丨六盘水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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