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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四项措施塑造高中段学校“阳光招生”

日期:2023/7/8 5:37:58 浏览:

宁阳县认真落实上级招生工作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启动高中学校招生中,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阳光透明。

一是“观念更新第一”。召开2015年全县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出台《2015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根据省市招生改革要求,确定县2015年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对严禁违规招生宣传;严禁擅自提前招生;严禁超范围等招生“十条禁令”及取消“三限”政策等纪律要求重点强调、集中学习,确保招生工作新政策、新要求、新变化入脑入心。

二是“落实计划第一”。严格落实刚性计划,擦亮招生“计划一个不突破、录取一个不调剂、学生一个不借读”的指标红线,根据初中学校素质教育评估结果和毕业年级报名参加学业考试人数,综合考虑普通高中及初中区域位置,将指标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并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全县范围内录取统招生。对普通高中指标生、统招生、艺体生及职业中专等各类招生人数具体到学校,具体到类别,均一一明示,统分一致,公正合理,切实做到不超计划,不扩招、不补录等要求。

三是“服务到位第一”。印发《致全县考生和家长的一封信》等政策材料20000多份,成立招生工作组织,逐校开展政策解读,并通过《宁阳教育简报》、《泰山晚报·宁阳读本》、宁阳教育微信平台、宁阳教育政务微博等媒体,将今年高中段学校考试招生政策和注意事项向社会、家庭和群众广而告之,力求渠道畅通、简洁明白、服务到位,帮助全县考生和家长适应“一考多取”高中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要求,做好考试准备和志愿学校的选择。

四是“公开透明第一”。坚持招生全过程公开,对招生各项工作,包括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打印录取通知书等全部信息,在网上公开公布。开通网上答疑平台,方便家长、考生来信来访,安排专室专人接待,及时处理有关问题,并在县教育局基教科、考试中心、体卫艺、纪委、惠民中心等办公室均设立专项电话,阳光接受社会监督。(泰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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