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南宁市教育局公布了《南宁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年初中毕业考试和初中升高中考试实行“两考合一”,考试科目和分值没有变化。今年,南宁市继续将指令性计划中50%的名额用于招收地段生,高中招生工作安排在7月15日至18日进行。
今年南宁等6市继续统一中考
根据《方案》,今年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来宾市、崇左市继续实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这6市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和总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市区考生统一划定考试成绩等级。
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采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试题,考试成绩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体育与健康测试相对集中进行考试,满分60分,测试成绩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后一并转换为总成绩等级。地理、生物(含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由学校自行命题组织考试,成绩不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
▲中考时间安排
高中7月15日至18日统一招生
今年,高中报名方式依然有三种,考生可在任何一台能稳定上网的电脑上自行操作,进行自助报名;也可以回到原就读初中学校的网络室网上报名;或到指定的集中报名点报名。
南宁市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在南宁三中设立集中报名点,考生凭准考证到现场报名。
南宁市区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工作在7月15日至18日进行,其中普通高中招生在7月15日至17日三天时间内进行,在录取时间内各校的指令性(含定向生和非定向生)和指导性招生计划同时完成。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同步开始,7月18日完成网上报名登记工作。
▲高中招生时间安排
指令性计划50%的名额招地段生
根据《方案》,南宁市高中招生计划按招生录取类别主要分为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南宁市市区户籍考生可同时报读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非南宁市市区户籍考生只能报读指导性计划。
据悉,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南宁市区公办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不论是被指令性计划录取还是被指导性计划录取,学费均按所录取学校的指令性计划收费标准收取,今年将继续执行该政策。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使更多的初中学校都有学生能升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就读,南宁市区内所有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将继续拿出指令性计划50%的招生名额,按初中地段生接收人数平均分配给各城区承担地段生生源的初中学校。
报考南宁二中、三中总成绩不低于A
需要提醒考生的是,南宁市继续采用A、b、C、D四个等级来描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情况。凡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下(含C等)者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评价为D等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在指令性计划中,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科C、D或E者,不能被南宁二中、三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科D或E者,不能被除南宁二中、三中外的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二科E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在指导性计划中,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科D或E者,不能被南宁二中、三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科E者,不能被除南宁二中、三中外的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三科E及以上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同时,南宁市区内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也限定录取最低总成绩。南宁二中、三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指令定向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A等以上(含A等);南宁一中、四中、八中、南宁外国语学校、十四中、南宁沛鸿民族中学、二十六中、三十三中、三十六中、邕宁高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指令定向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b等以上(含b等)。其他公办非示范性高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C等以上(含C等)。
各校未经允许不得超计划招生
根据今年的中考招生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孩考生,经有关部门核查认定后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总分加入5分后再进行总分的等级划分。
今年进一步规范国际班办学行为,国际班学生实行独立编班,就读期间国际班学生不得转入本校普通班级。国际班录取最低总成绩为b+以上(含b+)。
《方案》要求,各校要严格执行经市中招办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追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无计划招生。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市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严禁“掐尖”招生,严禁学校违规跨招生区域开展招生宣传,严禁以免学费、给予奖学金等不正当手段承诺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招生结束后,严禁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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