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06-05
刘兆伦(1963—1994),北吴集乡俞庄村人。1981年高中毕业后,刘兆伦被推荐任生产队会计,由于他工作出色,赢得全队父老乡亲的好评。
1994年7月31日晚,刘兆伦的邻居刘庆发家失火,浓烟四起,火光冲天。刘兆伦不顾一切地冲进烟雾滚滚的屋子里,抢救受困的人员和财物。他三进三出,身上已经多处着火。此时,风大火急,一墙之隔的刘兆礼家的房子也燃起了大火。刘兆礼是刘兆伦的亲哥,屋子里堆放着一家人全年的口粮和衣物等。80多岁的老母亲颤巍巍地端着一盆水泼向刘兆伦,大喊道:“你大哥家也着火了,快抢东西!”刘兆伦大声回答道:“这儿还有一辆自行车……”没等说完,又一头冲进眼看就要坍塌的屋子里。谁知他这一次冲进去,就没再出来。原来,有一根断落的电线搭在自行车车身上,刘兆伦不幸触电牺牲。
8月10日,北吴集乡党委做出决定:号召全乡党员干部、共青团员向刘兆伦学习。9月1日,共青团淮阴县委决定授予刘兆伦“县新长征突击手”的荣誉称号。12月9日,中共淮阴市委、淮阴市政府表彰刘兆伦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1996年9月28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追认刘兆伦为革命烈士。
来源:淮阴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原标题:《【淮阴革命烈士传】刘兆伦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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