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2-24
近日,库伦旗人民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案件经过
石某向张某借款到期后未偿还,张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石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张某向库伦旗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调查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遭拒后,蹲守在被执行人住所处将其找到。在交谈中了解到,被执行人一家无固定住所,一直租房居住,上有80多岁的父母,下有一个正在上高中的孩子,全家生活经济来源主要依靠其打零工挣得的收入,不配合执行主要是因为没有能力一次性给付又担心被法院拘留。如果可以的话希望能与申请人协商分期偿还欠款。执行干警考虑到保障申请人权利的实现是执行工作的使命任务,但与此同时,缓解被执行人生活困境也属应有之义,通过与申请人多次沟通,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
执行工作,以人为本,需要重拳铁腕,也需要善意柔情。近年来,库伦法院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断落实与升华,在采取强制措施之时充分考虑和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以最小的成本和代价,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库伦法院将继续用脚步丈量查人找物路,用重拳铁腕与善意执行双管齐下力克执行难。
来源┃库伦旗人民法院
编辑┃郝佳瑞
原标题:《执行一线_库伦旗法院:执行有温度和解促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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