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6-17
近日,普洱市出台《普洱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办法(试行)》,现图解如下:
具体内容跟小编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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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基〔2021〕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19〕113号)、《云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云南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发〔2022〕22号)、《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民办普通高中跨州市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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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考试机构的招录结果是建立普通高中学籍的唯一依据,未经招考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得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教育行政部门不予认定。各普通高中学校依据录取名册开学一个月内完成普通高中学籍注册工作,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最终由省教育厅认定,形成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学籍库和考籍库。
来源_普洱市教育体育局普洱日报社融媒中心
编辑_苏莉张毅
监审_李振江
原标题:《严禁外(州)市民办学校违规到普洱提前招生、“掐尖”招生……普洱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办法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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