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宝鸡讯(田青记者董毅)31日,宝鸡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宝鸡市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救助办法》,该办法在全省率先以法规的形式,规定了贫困生的救助办法,有效地解决了贫困高中毕业生上大学难的问题。
据了解,宝鸡市政府每年将设立1000万元专项资金,帮助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顺利进入高校接受教育。凡户籍在宝鸡市且在宝鸡市高中学校上学,参加普通高考被二批本科及其以上院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经民政部门确认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或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阶段性经济特别困难的高中毕业生,可申请救助。凡符合救助规定的学生,将对其高等教育入学实行一次性救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其中市级救助4000元,县级配套救助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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