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民办教育机构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从今年上半年起,市教育局对全市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和市直民办教育机构开展办学水平检查评估,对照民办学校年度检查细则和评分标准,经过学校自查、市集中检查、综合评议,确定了全市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和市直民办教育机构年检结果等第,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向市教育局反映。联系电话:84389619;邮箱:fzghc100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