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11-08
为补足配齐建强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规定,防城港市教育局组织直属10所学校赴广西师范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开展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教师23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城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的教学辅助教师、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88个,计划招聘教师236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2024年防城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广西师范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一)使用编制招聘的岗位13个,计划招聘教师23人。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岗位48个,计划招聘教师110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文件执行。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三)使用教职人员控制数招聘的岗位27个,计划招聘教师103人。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编发〔2023〕2号)文件有关规定,以公开招聘方式进行招聘的使用教职人员控制数人员,在党委机构编制部门及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进行备案,经过备案的专任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资福利待遇原则上参照本校使用事业编制的在编在职人员执行。在中等职业学校事业编制出现空编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考核方式申请使用事业编制办理手续。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6日至2006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1月16日至2006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毕业证、学位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11月16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
落实退役军人应聘优惠政策,根据《防城港市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防退役军人发〔2023〕1号)的有关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2)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结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也可报考。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五)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rsj.fcgs.gov.cn)、防城港教育局网站(http://jyj.fcgs.gov.cn)、防城港教育微信公众号以及广西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gxbys.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招聘方式本次招聘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举办的2025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来开展。按招聘时间节点,如果第一场已招聘满岗位的单位,将不再参加第二场招聘;第一场未招聘满岗位的单位,则继续进行第二场招聘。
第一场:2024年11月16日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举办的广西2025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笔试时间:2024年11月16日15:00至16:30。面试时间:2024年11月17日8:00至18:00。笔试、面试具体地点由招聘单位现场通知。
第二场:2024年11月30日在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举办的广西2025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南宁专场)。笔试时间:2024年11月30日15:00至16:30。面试时间:2024年12月1日8:00至18:00。笔试、面试具体地点由招聘单位现场通知。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同一场次双选会,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1.网络报名。广西2025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的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8:00至14日18:00。南宁专场的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8:00至28日18:00。应聘人员将《2024年防城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广西师范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发送至招聘单位工作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招聘单位将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2.现场报名。广西2025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的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6日8:00至12:00。南宁专场的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1月30日8:00至12:00。
四)资格审查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均需在双选会现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2024年防城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广西师范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未能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校(学院)盖章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教职人员控制数)还需提供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可以报考,需提供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附件4)原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材料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进行面谈,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不同意报考的,招聘单位要说明理由。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原则上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人数不少于1:2的比例组织笔试,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或核减招聘人数。对取消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时通知应聘人员。
五)笔试1.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结束后,在招聘场地张贴笔试成绩。
2.应聘人员笔试须知。(1)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水性笔、2b铅笔、橡皮参加笔试。(2)应聘人员进入考场后,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外,须将非考试物品连同提包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严禁携带书籍、资料、移动存储介质、电子通讯工具、计时工具、运动手环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场,违者取消其应聘资格。(3)应聘人员参加笔试,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人数不少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或核减招聘人数。对取消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时通知应聘人员。
六)面试1.面试通过现场备课和试讲方式开展。现场随机抽签确定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顺序,随机抽取教材其中一个章节内容作为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的试讲内容。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素材为招聘岗位相应层次、学科的教材(如高中语文教师岗位,测试范围为现行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教材全套)。每名应聘人员的现场备课时间为4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
2.应聘人员面试须知。(1)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2)应聘人员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参加面试。(3)应聘人员进入候考室后,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外,在抽签前须将非考试物品连同提包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严禁携带书籍、资料、移动存储介质、电子通讯工具、计时工具、运动手环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违者取消其面试资格。(4)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凡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5)应聘人员参加面试,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