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12-21
(来源:天峻教育信息发布)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考资格审查严防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青政办〔2016〕71号),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赴省外就读高中学生资格审查及备案登记工作暂行的通知》(青招委〔2017〕60号),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赴省外就读高中生资格审查及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青招委〔2020〕55号),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赴省外就读高中学生资格审查及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青招委办〔2023〕8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县赴省外就读高中生资格审查及备案登记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5日
办理地点:天峻县教育考试中心(老政府四楼415)
办理对象:2023年9月在省外就读高一学生。
二、备案登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允许到省外就读并予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一)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省出生落户,具有连续的我省户籍,且均没有往省外迁移过户籍的;(二)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省出生落户,但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因普通高考招生入学或参军入伍发生户籍迁移,且毕业、退伍后户籍即迁回我省的;(三)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正式调入或考录到我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央驻我省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学生就读高中一年级上学期12月31日前落户我省的;(四)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或转业安置到我省的退役军人,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学生就读高中一年级上学期12月31日前落户我省的;(五)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2000年12月31日前,因大中专院校毕业统一分配到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并在当年12月31日前落户我省,其子女出生落户我省,且均没有往省外迁移户籍的;(六)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18周岁(含18周岁)前随考生祖父母(为我省正式在编干部、职工)迁入我省的,考生本人出生落户我省且没有往省外迁移户籍的。
三、提供的材料:(一)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近期小二寸彩色白色背景照片3张;(二)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调入或考录到我省行政事业单位、中央驻我省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须提供父亲或母亲单位工作证明,以及组织人事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或材料;(三)学生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驻我省部队的现役军人,须提供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是否在青在职在岗)、《军官证》、《任职命令》、最近3个月在青工资花名册和银行账户工资明细、子女随军批复、军人夫妇结婚证。安置到我省的退役军人,须提供地方接收单位、省人社厅或省民政厅的有关文件、安置去向的审批材料等;(四)初中毕业证或初中就读证明;(五)省外实际就读高中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是否有正式学籍、统一学籍号);(六)“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2000年12月31日前,因大中专院校毕业统一分配到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并在当年12月31日前落户我省,其子女出生落户我省,且均没有往省外迁移户籍的。”还需提供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毕业分配到我省的派遣证及落户手续。(七)“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18周岁(含18周岁)前随考生祖父母(为我省正式在编干部、职工)迁入我省的,考生本人出生落户我省且没有往省外迁移户籍的。”还需提供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18周岁前迁入我省的准迁证、迁移证。(八)凡是从省外迁入我省户籍的考生或考生父母,必须提供迁入我省的准迁证、迁移证复印件,并由落户派出所或批准落户的州、县(区、市)公安局加盖户口专用章。五、相关说明(一)我省赴省外就读高中学生,必须要取得所在就读高中学校的正式学籍和学习档案、毕业证书、参加就读省市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允许在省内中学保留或空挂学籍。我省赴省外就读高中生由于特殊原因要转回省内中学就读的,须在高二学年结束之前办结学籍转移手续,高三学年不受理。(二)凡不符合上述第三部分“备案登记条件”的学生,不允许到省外就读高中,不得办理赴省外就读备案登记手续。任何以弄虚作假手段进行备案登记的,或通过在省内空挂学籍、在省外实际就读高中的,一经查实,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取消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和普通高校学籍。(三)本规定所指法定监护人的顺序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只有前一顺序监护人失去监护资格的,才认定下一顺序监护人有监护资格,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监护权的须有合法法律手续。(四)我省高考报名规定中的父母与考生的“直系亲属关系”,仅指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亲属关系。重组家庭中考生与继父母一方如果仅有抚养关系而无血缘关系的不能按直系亲属对待。父母离异的考生在青参加高考资格以其父母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定的法定监护人为准。
附:赴省外就读高中学生资格审查和备案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