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委县政府审核同意后办理手续并纳入我县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进行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方可调离本系统或本县。
五、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方案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拟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考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考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八)未被聘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报考者提前选择复印留存。
(九)本次招聘专业参照《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5)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十)招聘信息查询途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
(十一)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如有意向报考者可通过以下方式电话咨询:
岗位信息咨询电话:0898-83666810
监督举报电话:0898-83661526
技术咨询电话:0898-32696800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周末不接受咨询)
附件:1.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高中学科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
2.承诺书
3.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
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高中学科教师校园招聘报名表》
5.《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