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2023年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招生计划分配名额及录取办法
根据《合浦县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合招委〔2023〕10号)的精神,为了鼓励小学毕业生就近升入初中就读,遏止初中择校行为,缓解初中“择校热”,进一步促进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今年继续将廉州中学、合浦一中等两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50%指标划分为定向生,定向分配到县内各初中学校。具体办法如下:
一、定向分配的名额
(一)廉州中学今年招生计划为1145人(不含建档立卡脱贫生15人和提前自主招生的特长生计划40人),定向分配的名额为573人。合浦一中招生计划为1060人(不含建档立卡脱困生15人和提前自主招生的特长生计划35人),定向分配的名额为530人。
(二)名额分配的基本原则:
以下列两类考生人数为基数,按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
1.以各学校今年实际参加中考人数和总成绩取得“A+”等级的考生人数为依据,按比例确定廉州中学定向生分配名额;
2.以各学校今年实际参加中考人数和总成绩取得“A”等级的考生人数为依据,按比例确定合浦一中定向生分配名额。
二、录取办法
(一)初中学校中经审核认定考生类别为“三年正读”的考生作为定向生源,根据定向到本校的招生名额填报志愿,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志愿和成绩在考生所在学校符合定向生源并填报志愿的考生中进行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录取工作安排在第二批次进行。定向生中考总成绩必须达到等级A等级以上(含A等级),方可被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为定向生。
(三)录取时,如果考生的成绩达不到定向生最低录取成绩等级,则不能录取为定向生,定向分配给该初中学校的定向生名额相应减少或取消,这些剩余指标作为全县示范性高中统招生名额,在第二批次定向生录取后,根据考生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全县择优录取。
附件:1.2023年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定向名额分配表
2.合浦县2023年中考等级划分人数及分数段
附件1:
2023年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定向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