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20日电(张文婷)当前,全球范围内新冠肺炎疫情仍呈扩散蔓延趋势。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对降低新冠病毒感染和新冠肺炎发病风险,减少因感染导致重症和死亡数量,有效防控疫情具有重要意义。7月16日,经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部门组织论证,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新冠病毒灭活疫苗获批在3-17岁人群中紧急使用。
近日,我国多地发布了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通知。据不完全统计,北京、浙江、四川、辽宁、广西、湖北、福建、云南等地均已明确将启动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多地启动接种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
北京:7月20日全面启动
接种人群:覆盖在京12-17岁人群(接种时需年满12周岁),含在校学生(包括小学、普通中学、大学、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工读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教育机构的学生)及非在校适龄人群。
时间安排:7月20日启动高中阶段(15-17岁)人群接种,8月初启动初中阶段(12-14岁)人群接种。
接种疫苗类型:本次12-17岁人群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是经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可用于该年龄段人群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包括国药中生北京所和北京科兴中维公司研制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
浙江:分四个时间节点安排
8月20日—30日,集中完成15—17岁人群第一剂接种;
9月11日—19日,集中完成15—17岁人群第二剂次接种。
9月20日—30日,集中完成12—14岁人群第一剂接种;
10月11日—19日,集中完成12—14岁人群第二剂次接种。
四川:分两个时间节点安排
8月,四川全省对15-17岁人群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9月,开展12-14岁人群接种。
辽宁:沈阳、大连、丹东三地启动
沈阳:7月份-8月底,集中完成15-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8月-9月21日,集中完成12-14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大连、丹东两地也将分阶段启动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据了解,12-17岁未成年人的接种,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学校提前将《致家长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告知书》及《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发放给学生监护人,监护人签字后收回。学生接种时,需有学校工作人员或监护人陪同,且提前准备学生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需准备户口簿)、《辽宁省儿童预防接种证》、监护人身份证,配合接种人员做好信息登记,接种后于指定区域留观30分钟。
广西:10月底前完成全程接种
7月份,广西壮族自治区统一部署开展15-17岁人群的接种;8月份,启动12-14岁人群接种;10月底前完成全程接种。
湖北:7月至10月逐步推进
按照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总体部署,7月至10月湖北省逐步安全稳妥推进12岁至17岁人群接种。
福建:厦门、泉州、漳州、龙岩等地启动
根据国家和省级统一部署,福建省厦门市、泉州市、漳州市、龙岩市等地陆续开始安排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云南:红河州、罗平县、文山市、安宁市等地启动
云南省红河州、罗平县、文山市、安宁市等地相继发布公告,将开展12至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综合北京疾控中心、央视新闻、福建日报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