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高中网 > 敦煌市 > 正文

敦煌市法院:高中生校园内因嬉闹被撞,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3/7/23 2:24:08 点击:

来源时间为:2021-12-29

敦煌市法院:高中生校园内因嬉闹被撞,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敦煌市人民法院

关注2021-12-2917:24甘肃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字号

案情简介

✦✦

被告唐某(未成年)与原告曹某均为某高中学生。2020年3月1日21时许,学校下晚自习后,路灯未开启,曹某和几名同学在回宿舍的路上相互追逐嬉戏,经过一座教学楼旁时,唐某驾驶一辆电瓶车带着同学自东向西也行驶到该处,与退着往后跑过来的曹某相碰,致曹某左胫腓骨骨折。唐某与其他同学将曹某送至医院住院治疗,曹某住院治疗40天。出院后医嘱需要门诊随访,进行功能锻炼,并且还需二次手术取出内固定物。曹某住院期间共支出医疗费10000余元,二次手术还需约5000元左右。

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合理费用。唐某骑车带人,未尽安全行驶的义务,造成他人伤害,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曹某未注意安全在校园内倒跑,与电瓶车相撞,亦有明显过错;学校在下课时,无专人疏导交通,且校园未开启路灯,未能尽到管理职责,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终法院判令唐某的监护人承担40%的责任,学校承担30%的责任。

法官寄语✦

广大家长及学校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引导,强化安全意识,孩子惹的祸,家长责任难逃,学校责任难以回避。

原标题:《敦煌市法院:高中生校园内因嬉闹被撞,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阅读原文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猜你喜欢
推荐图文
非遗进校园文脉永传承保亭举办黎族竹木器乐进校园成果汇报演出
海南本土课程:意趣多韵味长
刚刚!北海市中考成绩出炉,总成绩A+合计1010人
最新图文
刚刚!北海市中考成绩出炉,总成绩A+合计1010人
《回不去的高中时光》韩城开机带观众重回高中时光唤醒青春记忆
西藏启航新时代丨西藏波密:校园内外习“非遗”活态传承别样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