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6-13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教育局:
为加快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提升普通高中办学能力水平,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3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3〕47号),经研究,现核定下达你县(市、区)2023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项目代码:340000221407000000096),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作用,合理安排中央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加大对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向因推动高考综合改革而出现办学条件困难的地区倾斜,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加快补齐县域普通高中短板,提升学校教育质量。
二、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按照《安徽省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教〔2021〕1052号)要求,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同步分解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