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行为,净化招生环境,推动普职教育协调发展,从2009年起,娄底市开始改革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体制,经过4年的努力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招生行为明显规范。基本杜绝了各学校挖抢优质生源现象,大大降低了各学校的办学成本,净化了招生环境。教育质量大幅度提升。2011年,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在全省排名第6位。普职教育协调发展,基本实现1∶1的普职分流比例。主要做法是:
一是科学决策,通力协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经过深入调研,科学论证,果断决定在全市推进中招改革。2009年5月中旬成立了“娄底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担任组长,在市教育局专门设立中招办,负责具体工作实施。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切实规范招生行为的意见》,市教育局与市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纪律的规定》,确保中招改革的有序进行。同时,市教育局也成立了中招工作组,市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等成员单位对中招工作大力支持,保证了中招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是创新机制,强化管理。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市里统筹,实行“六个统一”的管理措施。即统一招生宣传,各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须经市中招办审核备案后,统一印制和发放;统一计划管理,市里按照1∶1比例确定普职分流比例,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到县市区及招生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市教育局统一负责中考的命题、制卷和阅卷工作,组考工作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由县市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统一填报志愿和录取,市中招办对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依据学生志愿、学业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统一录取;统一办理新生注册,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信息采集管理系统和录取数据库,凡录取到高中阶段学校的新生,按规定程序办理注册手续;统一开学时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在规定时间统一开学,不准提前开学开讲。
三是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市教育局制定了《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党组领导工作领导及科室协作与工作职责》和《娄底市教育局领导责任包干及分工制度》,做到职责明确,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切实规范招生行为的意见》,市教育局制定了年度《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在整个中招工作中,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同时按照“六个统一”的要求,在中考命题制卷、评卷、录取等工作环节,均实行封闭管理,管理把关到位。